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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发布时间:  浏览: 415 次  来源:网络

一、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二、依照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或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并驳回相关当事人的申请。有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认定驰名商标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关于请求认定“**”商标(下简称申请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报告

(二)、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

(三)、附件

附件一:“**企业”(驰名商标申请人,下简称申请人)的发展过程及规模

1.申请人演变情况

2.申请人发展过程中各阶段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证明申请人规模的证书复印件

附件二:申请商标最早使用和连续使用的证据

1.申请商标于**年最早开始使用的证据复印件

2.申请商标于**年被核准的注册证复印件

3.申请商标的创意及内涵说明

4.申请商标连续使用的证据

附件三:申请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

1.申请商标在国内注册情况

2.申请商标在国内申请情况

3.申请商标在国外(地区)申请注册的情况

4.申请人其他商标的注册情况

附件四:使用申请商标的商品近三年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在全国同行业的排名

1.近三年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近三年使用申请商标的产品产销量统计表

3.申请人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4.申请人采用质量标准的情况

附件五:使用申请商标的商品在国内外销售情况

1.申请人在国内的销售网络

2.申请商标的产品在国内的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3.申请商标的产品在国外的销售情况及证据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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