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知识 • 正文

授权使用的商标需要标注授权方吗

发布时间:  浏览: 450 次  来源:网络

商标权是商标法保护的一种权利,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是具有专属性的,而商标权人可以授权他人使用,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就需要签订授权协议,那么授权使用的商标需要标注授权方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授权使用的商标要不要标注授权方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要签订授权协议,而授权协议要载明授权方和受让方。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授权使用的商标要不要标注授权方”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人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要签订授权协议,而授权协议要载明授权方和受让方。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