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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是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能由商标权人使用,而商标权人可以通过许可或者转让的方式处理商标,转让商标的时候,就需要签订转让合同,那么商标转让公证书丢了怎么办?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标转让公证书丢了如何处理
公证处对商标转让行为进行公证的,会出具公证书,并且证书是会有备案的,如果当事人公证书丢失的,可以到公证处复印公证书,加盖公证处公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二条公证书应当按照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由公证员签名或者加盖签名章并加盖公证机构印章。公证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公证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文字;在民族自治地方,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可以制作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文本。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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