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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最初的诞生以及最终的消失,甚至连国家以及组织集体都如此,但是到了近现代随着经济的发展,慢慢的诞生了一些无形的事物,比如商标以及名誉权等等无形的财产,那么注册商标不用会被撤销吗?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不再使用的注册商标会不会撤销
《商标法》第六十六条 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情形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前款所称使用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和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材料。
以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注册商标的,应当自该注册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满3年后提出申请。
可以看到不再使用的注册商标如果没有正当的使用理由的,那么三年以后就可以进行撤销,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属于有特殊情况的时候是可以申请延长3个月的商标撤销的,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