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知识 • 正文

注册商标撤销后不服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351 次  来源:网络

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是很重要的一点,对于新产品来说就需要注册商标。但是也有注册后撤销的情况,如果对于撤销注册后悔了应该怎么进行补救?这对于企业来说十分关键,针对这个问题,下面若悠网知识产权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册商标撤销后不服怎么办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第五十四条有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法第五十五条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申请复审或者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复审决定生效。

相关知识:撤销注册商标的限制

依据《商标法》第42条规定,对核准商标注册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申请裁定。

其原因在对商标异议做出裁定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的事实和理由已经进行了审查,并做出了商标异议裁定。在商标注册以后,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争议、申请裁定的情况下,如果商标评审员会予以受理,造成对同一事实和理由重复审查,甚至可能否定已经生效的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的法律效力。

商标转让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转让或受让方是公民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转让和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单位介绍信;

3、转让或受让方是其他组织的,应提交相关的主题资格证明和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介绍信;

4、转让或受让方是股份制企业的,应提交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同意出让或受让商标使用权的股东会决议原件;

5、注册商标证书、商标所有权证明和商标图案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

因此,大家可以根据本文的介绍来处理这个问题,这对于企业来说很重要,否则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对于商标注册的相关知识,本文也为大家做了介绍,希望能有一定的帮助。想找律师咨询,欢迎到若悠网。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