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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标权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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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深,人们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相对的约束,虽然有秉着知法懂法而犯法的人,但都是少数,多数犯法的人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法,所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商标侵权方面的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侵权行为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6、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

7、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侵权要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民法通则》的规定: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二)《商标法》的规定: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其中,侵权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不停止商标侵权行为会受到的处罚

如果前二者都难以确定,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赔偿。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其实商标侵权不止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也有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涉及到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和非法制造、销售非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这几种情况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各企业、商家在使用商标的时候需要谨慎选择。以上内容由若悠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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