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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如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

发布时间:  浏览: 540 次  来源:网络

很多美国如国家对自己的地理标志进行相应的保护,但是美国与其他大多数移民国家一样,没有保护地理标志的传统,也就是说大多没有建立专门的地理标志保护法,而是以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地理标志,保护力度也非常有限。具体内容由若悠网小编为您总结如下。

一、商标法的保护

在美国,地理标志受到若干互不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

制定于1946年并于1999年修正的《兰哈姆法》是美国保护地理标志主要的、基本的法律。根据《兰哈姆法》,作为商标注册的标记必须是能够识别不同来源商品的标记,不具有显著性的标记,包括地理标志,是不能注册为商标的。但是如果某地理标志对于某种产品而言是完全新奇性的,即具有显著性,或者地理标志在商业中通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那么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地理标志注册为商标后,只要他人不是将该地理标志作为商标使用,而是使用该地理标志描述产品或服务地理来源,商标权人就不得排斥他人的这种正当使用。但是,《兰哈姆法》禁止使用虚假的原产地名称和虚假的描述。

二、证明商标的保护

证明商标受到与商标类似的保护,但它是一种独特的商标。一般地讲,证明商标被认为是美国法律为了防止地理标志变成通用名词而采取的主要方法。

美国有3种证明商标:第一种是证明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某一特定地理区域的商标;第二种是证明商品或服务符合某种质量、原料或制造方法之标准的商标;第三种是证明商品的制造者或服务提供者符合一定的标准或者属于某一协会或组织的商标。由此可见,并不是只有地理标志可以注册为证明商标,证明商标也并不是一种只针对地理标志的专门保护。

和其他商标相比,证明商标有两个特点:首先,证明商标所有人不得使用商标,而只能许可他人使用;其次,证明商标不能区分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而是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共同的特征或来自某个共同地理区域。证明商标的所有人自己不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因此也不监控商品和服务本身的质量或品质。但是证明商标所有人负责监控证明商标的使用,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证明商标的标准和要求。

通过我对“美国如何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这个问题的解答,我们可以清楚额认识到美国具有独特的方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比如以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消费者保护法来保护地理标志。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内容。欢迎您到我们的若悠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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