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是对商标权的一种保护,我国商标法对于商标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同时对于商标注册也有相关规定,对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需要进行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以及禁用条款的审查,最终才能决定是否能进行注册。接下来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法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又称书式审查,指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对申请资料所进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是否具有该种商标注册申请的权利;审查商标注册申请的条件,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要求的完备的手续;审查《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审查商品或服务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一件商标、一类商品或服务一份申请的要求;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委托了代理机构,委托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商标图案是否清晰等。
商标法形式审查的内容
1、申请人资格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注册商标的主体资格和申请人申请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外国申请人是否委托了我国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国内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其委托书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书填写是否符合规定。包括申请人的名义与印章、营业执照是否一致;申请人的地址是否准确;申请人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填写是否规范、具体,分类是否准确。
4、商标及商标图样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5、应交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规费是否缴纳。
6、审查一份申请是否只申报了一个商标。
7、审查商标的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的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通过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
对于要求补正而未作补正或补正超过期限的,也同样予以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商标局对于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首先要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手续等进行的审查,是决定能否受理的问题,而实质审查则是对商标是否能注册进行的审查。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