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签订之后,可以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但是很多人在签订合同之后不知道这两种审查是什么意思。合同的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要点分别有哪些?不知道的人往往会吃亏,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形式审查要点
1、形式及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常见问题:
(1)会签表基本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不清楚、与合同内容不一致。
(2)未按公司要求使用公司制定的范本。
(3)缺乏立项审批、超标审批;合同内容超出所依据文件的内容范围。
(4)合同相对方的选择方式不符合规定(如:应当招投标的项目,没有进行招投标)。
(5)流程选择不符合权限分工的要求。
(6)缺乏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报审资料完整性、一致性的常见问题:
(1)审查报审资料不完整,缺少合同附件、立项审批文件、招投标评审结果文件、对方资质证明等。
(2)合同的标的种类、数量与审批文件有偏差;中标单位与合同相对方主体不一致等。
(3)未按要求提供资料原件;合同相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加盖公章等。
二、实质审查要点
1、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的常见问题
(1)不具备营业执照的法人分支机构且未经法人授权;
(2)未成年人、精神病人;
(3)营业执照过期或未通过年检;
(4)连续两年未年检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
(5)对于特殊行业的主体,不具有从事合同项下行为的资格,(建筑承包资质共四级,只能承包与其级别相符的工程,通信类、供电类还要经过特定审批)
相关知识:审查合同条款是否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常见问题
(1)引用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如:“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
(2)约定一方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没有明确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严重违约。
(3)约定了构成违约的条件,但没有相应明确违约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
(4)约定的检验、考核周期过短,实际不可能做到。
(5)标的条款缺少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等信息。
(6)未对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约定,造成权利义务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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