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一种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产品,如果有商标的话,是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是需要给予相应的公示期的,在此期间,第三人是可以提出商标异议的。那么,商标被异议了怎么办呢?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任何组织个人都可以对公告期内的商标进行异议,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现在只能做异议答辩。
商标注册的流程中,有一个公示期,公示期有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如果没有其它的企业对你有异议的话,那么,商标注册证就会成功注册,但是,有人异议的话,那要怎么办呢?
如果自己相中了这个商标的话,就可以进行异议答辩。
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书一个月内进行异议答辩,异议答辩可根据对方提出的异议原因进行引证,准备好答辩所需的材料。
异议答辩所需资料:商标代理委托书、答辩理由书、答辩通知书或者评审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原件、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能够支持答辩理由的相关证据材料(证据材料清单在签订代理协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出具)。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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