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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为什么二次申报

发布时间:  浏览: 392 次  来源:网络

在国家工商总局最近公布的一批中国中,浙江以总量新增37件名列全国前茅,绍兴则以10件驰名商标位居全省首位。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却发现,10件驰名商标中,有4件之前就已经通过司法途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此次通过行政认定为第二次认定。

驰名商标认定有“难易之分”

据悉,要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可以通过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两种途径。然而,两者获得的难易度则相差悬殊。前者是企业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但由于工商总局对驰名商标的把关非常严格,需要较长的“考验期”。而企业通过司法途径,最快3个月就可以让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

记者从市工商局商标处了解到,绍兴拥有的34件通过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从开始准备到最终确认,一般所需要的时间大概为两年左右。这些企业中,最快的用了一年,而时间最长的则逾10年。目前,绍兴拥有通过行政认定的驰名商标34件,而司法途径获得的“驰名商标”总量则是它的4倍之多。

“通过司法途径确认的驰名商标,在西部偏远地区的法院判的较多。”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东部沿海地区的法院对司法途径判定“驰名”的把关也比较严,但在西部就相对宽松很多。而记者也了解到,绍兴企业中大部分司法途径认定“驰名”,也的确集中于西部地区的法院判决。

“含金量”悬殊导致二次“争驰”

近年来,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十分火热,所引发的质疑也从未间断,一些法律人士认为司法认定驰名商标较为“泛滥”。

去年,绍兴县调整行政与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奖励政策,对当年度被行政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50万元;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只奖励25万元。

“我有一次看到高速公路上一家企业的广告牌,该企业标明自己的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且特别用括号标注‘行政认定’4字。”市工商局商标处处长梁钦鸿告诉记者,不少企业在做生意、对外交往时,还是很重视驰名商标是否是行政认定的。“因为行政认定的门槛高,含金量也高。”

梁XX说,正是这样的原因,让二次“争驰”成为新动向,而此次绍兴新增的10个中国驰名商标中,浙江袜业有限公司的“丹吉娅Danjiya”,上峰集团有限公司的“上峰SALFO”;浙江晨辉照明有限公司的“晨辉CHENHUI”;浙江开尔制衣有限公司的“开尔KAIER”,都是在原先司法途径认定“驰名”的基础上,继续通过行政程序进行再认定。为此,在保护企业创牌积极性的同时,工商部门也把企业争创驰名商标的举动,引导到行政认定的渠道上来,并鼓励已经“驰名”的企业二次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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