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企业都有属于本公司的商标,商标是需要进行注册的,先要进行设计,查询后,才能进行申请,受理,审查等。那么审查是否有时间限制?接下来,若悠网小编为大家讲解下商标注册的审查有时间限制吗?
商标注册的审查有时间限制吗
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商标注册审查时限,如商标新注册申请初步审查时限、异议案件审理时限、不予注册复审审理期限、驳回复审审理期限、宣告无效复审审理期限等法定工作时限。
商标注册流程和时间有什么规定
1、设计——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可委托我司或自行设计。商标设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独创性,即商标的设计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显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创意的商标容易扩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占领市场。
(2)商标的名称应避免与商品的功能联在一起。
(3)商标的设计要突出主题,合理布局。
2、查询——商标查询通常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为了了解是否存在与其申请注册商标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商标权利,进行的有关商标信息的查询。一件商标从申请到核准注册历时长久。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方面损失商标注册费,另一方面重新申请注册商标还需要更长时间,而且再次申请能否被核准注册仍然处于未知状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注册商标前最好进行商标查询,了解在先权利情况。查询服务有两种:一种内部查询服务;另一种是代理政府查询服务,时间为7-14个工作日。
3、申请——商标注册申请文件递交至香港知识产权署。
4、受理——香港知识产权署收到商标注册申请资料后,给予一个申请编号后,发放受理通知书,时间大概为一周。
5、审查——商标审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过程。形式审查即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阶段(实质审查阶段)。实质审查即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它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如审核通过,申请程序将进入下一阶段(登宪公告阶段)。
6、公告——商标注册处核准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公告,为期三个月,如无人提出异议,该商标就可以成功注册了。
7、注册——商标公告无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注册成功。正常情况下取得注册证书为6个月左右。成功注册后有效期为10年,期满前六个月按时进行续展即可。
申请商标注册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商标都能够获准注册,只有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准注册,条件如下:
1、申请注册商标的组成。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2、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法条中所说的显著特征是指商标应具有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法律所禁止的文字、图形很多,但能够满足上述1、2的条件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国家公民形象的,基本都能注册。
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注册商标的法律效力
商标有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之分。注册商标,是指经过商标局核准注册并刊登在商标公告上,商标注册人享有专用权的商标。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法向商标管理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核批准,在商标注册簿上登录,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授予注册人以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活动。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商标”的字样或者标明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应当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标识上标明。
我国与国际通常的法律规定一样,允许使用经过注册的注册商标;同时也有条件地允许使用未经商标注册的非注册商标。但注册商标的使用具有法律保护的独占性,只有商标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才能使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任何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都属商标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不享有法律保护的专用权,当其同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并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项目时,非注册商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否则要承担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而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非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时,由于非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法律不追究他人的责任。
商标注册申请日期如何确定
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编定申请号,发给《受理通知书》;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按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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