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具有经济价值,无论品牌还是其他企业都会重视设计商标,也会将自己设计好的商标去注册,让它真正属于自己,可以行驶商标权相关的法律。那么,被抢注的商标,当事人怎样才能抢回来?若悠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主要看是恶意抢注还是非恶意抢注,商标法修正以后,虽然还是商标还是按照申请在先注册在先的原则,但是在后面加上了一条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使用权,也就是说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在先使用的商标!
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初审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恶意抢注商标的情况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
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注册的,可以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A公司可以向商标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撤销B公司的注册A商标,并同时申请商标重新注册A商标。
当然,想撤销B公司的商标,还是很有难度的,就算成功也会浪费很多时间。这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向B公司提出商标转让,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再次转让出来或者让B公司把这个商标授权给自己用。
A公司把这个商标做火了,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市场也打开了,就因为一个疏忽就让B公司钻了空子,A公司的商标过期后,B公司再去注册,从理论上来说,B公司是没有过错的。
商标抢注可以按照下面方式补救: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3.如果被抢注商标在注册后长期没有进行使用,可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商标局提出撤销申请。
4.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近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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