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上有很多的商标,有很多人都知道自己的商标需要自己去注册,但是是否有人知道商标还有期限呢?下面就让若悠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注册商标的续展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商标权续展的定义
商标权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为了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继续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按规定申请并经批准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一种制度。商标权的续展制度有利于商标所有人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来进行选择。
商标权续展的意义
法律给予商标权保护期限的续展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维护商标权人利益的需要。商标权人为了维护和提高商标所具有的良好商誉,在产品质量的改进、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了长期持续性的投入,如果由于期限届满而进入公有领域,人人皆可自由使用,不仅剥夺了商标权人的利益,同时也会助长不公平竞争行为。二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商标权人持续使用其注册商标,提高其注册商标的信誉,必然会增强商标的区别功能和指示功能,为消费者选购商品和接受服务提供强大的指导作用。如果不允许续展,则必然带来商品或服务的混淆和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
商标权续展的程序
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条件和时间应当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具体如下:[2]
(1)续展注册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是原注册商标所有人,或者是继承人或受让人;
(2)提出的时间必须是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后六个月内;
(3)应向商标局交送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五份商标图样,并交回原“商标注册证”;
(4)交纳申请费和注册费。
关于申请注册商标续展的时间,《商标法》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根据法律的要求,续展申请如提前提出的,商标局将不予受理;如果因其他情况导致申请人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可以在商标权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在这六个月的宽展期内,商标权依然受法律保护。
商标局在收到续展注册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核准,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局以“驳回通知书”的形式告知申请人,并退还续展注册费。
驳回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过了宽展期;
(2)自行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
(3)自行扩大了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
(4)其他违反商标法规定的行为。对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注册了商标之后一定要注意时限!这样才能一直拥有商标权!以上就是若悠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关于商标权续展的相关知识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