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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对于发明创造往往所代表的都是科技和技术的进步,所以理所应当每一次发明创造都应该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护,但是因为各种原因专利的申请存在被驳回的情况,所以就只能要求当事人申请更为详细的复审甚至口审,那么专利申请复审会不会口审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专利申请复审一定需要口审吗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和本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
第七十条专利复审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案情需要,可以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口头审理的,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告知举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当事人应当在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
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在指定的期限内未作答复,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审理。
可以看到,在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当中口审并不是每一次复审都必要的,但是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很多时候导致专利需要复审的原因都非常的复杂大部分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口审的,而如果没有具体经验不知道怎么做的可以咨询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