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专利可以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外观专利,而这些专利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就需要申请专利的保护,经过专利部门的注册后受法律的保护,那么专利申请八项注意是怎样的?下面由若悠网贵州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申请专利的八项注意事项
八项注意之一:申请要及时。因为专利申请的新型性和创造性都是与申请日有关的,晚一天申请,这一技术被别人公开的机会就会大一分。而且,专利权是授予最先申请的人。所以,可能只是因为申请日比别人晚了一天,在后申请的人就要受制于在先申请的人二十年。
八项注意之二:专业人士处理。专利对质量的要求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因为只要有人能把你的专利权推翻,就意味着你会前功尽弃。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也越来越细,这主要是因为术业有专攻。所以,不要试图自己去处理自己不擅长的问题。
八项注意之三:对代理人充分公开。专利的本质就是“以技术公开换取国家保护”。但大多数人都是既想申请专利又不想公开自己的技术。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也不是不可以实现的,但这个目标实现起来,难度还是比较大的。因为专利法明文规定了专利申请文件必须“充分公开以达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的标准。作为专利申请人,最好不要自行隐瞒某些技术,而是通过与专利代理人沟通来实现这个目标,否则,一旦被认为是公开不充分,就很难挽回了。
八项注意之四:注意体系申请的时间安排。在一个大的课题研究中,是可以先后申请一系列的专利的,这一系列的专利申请之间是相互关联的。所以,这一系列申请可能就会有共同的发明点。如果时间处理不当,在先前的专利申请已经把这些共同的发明点公开之后再申请专利,那这个在后专利申请的发明高度无疑是大大降低了。
八项注意之五:注意对外申请的时间和方式安排。要到国外申请专利,一般会首先在国内申请专利,然后通过优先权再到国外去申请专利。通过优先权操作,可以实现部分内容的修改,所以是值得的。通过优先权到国外申请的时候,会涉及到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途径的问题。从费用上看,PCT途径可能会比巴黎公约途径多一些,但这仅仅是一种可能,甚至可能会比巴黎公约途径节省的多。针对具体情况的处理,要请专利代理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理安排。
八项注意之六:证书不等于保护。现在,很多的代理人总是以“保证授权”的承诺去承揽专利申请业务,这是不对的。因为申请专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而不是仅仅是为了一个授权证书。授权证书是获得应有保护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虽然要得到应有的保护需要有授权证书,但有授权证书不等于就必然会得到应有的保护。所以,要注意,不要被那些“保授权”的代理人员忽悠了。
八大注意之七:申请专利应在技术转让发生前。这个应该不用多说了,因为如果在申请专利之前把技术告诉了别人的话,一旦别人给你传播了或者申请了专利,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八项注意之八:申请授权后的专利转化应懂得利益共享。当前,非常多的专利技术其实是很有应用价值的,可是,却因为专利权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而一直无法付之于实际应用,主要的原因还是利益共享的思维不到位,专利权人和投资人都恨不得把挣到的钱悉数收入自己的腰包,这是很难合作的。因为合作必须是共赢的,利益单向流动的合作是不存在的。
二、专利申请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并不是任何自然人或法人都有权申请专利,有权申请专利的自然人或法人如下: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其合法权利的继承人
所谓合法继承人,是指由于发明人去世,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专利申请权。
2.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法人单位
对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
3.合法受让人
非职务发明的发明人或者职务发明所属单位自愿将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有偿或无偿地转让给予的人或单位。
4.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是指共同申请专利的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或者单位与单位。共同申请人中,如果事先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的办理。
5.外国人的专利申请资格
外国人包括外国公民和外国法人。为了促进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引进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我国《专利法》采用国际通行原则,对外国人在中国申请专利做了如下规定。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专利,如果其所属国同我国有双边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按互惠和对等原则予以办理。办理申请应当委托中国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专利办理机构。
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机构的外国人,享有与中国单位和个人完全相同的待遇。
专利申请权的受让人或者继承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应提交受让或继承的证明文件。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专利的八项注意事项”问题进行的解答,申请专利时要注意的八个事项包括申请要及时、请求专业人士处理、对代理人充分公开、注意体系申请的时间安排等。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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