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步骤
1.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与主题最接近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应尽量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或应用领域。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本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这一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页包括两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通常先写编号,再重述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则引用此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句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说明书
说明书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此外,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说明书还有一个作用是解释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或对其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即可用说明书(包括附图)来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法范围。
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组成与注意事项: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应该清楚、全面地反映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发明的类型,可以按照技术性质或者按照用途来命名。此外,还应当简单明确,一般不超过25个汉字。
(2)技术领域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所属的技术领域,指的是该专利直接所属或直接应用的具体技术领域。
(3)背景技术在这一部分中,专利申请人应当就其所知,写明本专利最相关的、对其发明创造的理解、检索和审查有用的现有技术的发展状况,阐述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已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和存在的技术困难,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对比文献,尤其是专利文献,客观地指出现有技术的缺点和不足。并且最好与公知技术进行比较,使具备该专业知识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一目了然,了解到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作用。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是指本专利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以及解决该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本专利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
具体而言,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以表明本项专利所有完成的任务或实现的目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包含的另一项内容是技术方案,这是说明书的是核心部分,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或者为实现专利目标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所谓有益效果,顾名思义是指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带来的优点或优势,以及使用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能获得的益处。
(5)附图说明如果说明书有附图,说明书文字部分就应当包括对各幅附图的简略说明。当附图不止一幅时,应当对所有的附图按顺序做作出说明,并且每幅附图应当单编一个图号。
(6)具体实施方式该部分是详细、具体描述实现专利的优选方式的内容,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以清楚地说明本专利如何解决技术问题。对于实用新型以及说明书有附图的情况下,这一部分应当结合附图进行描述。除少数特别情况外,这部分应当给出一个实现专利的最佳实施方式或具体实施方式。
3.说明书附图
附图是对发明创造技术方案的最直观描述,其作用在于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以便更清楚、更完整地公开专利内容。附图的绘制要求清晰,能够说明整体技术方案和每个具体的技术特征。从形式上讲,附图可以是结构示意图、电路图、工艺流程图和化学式等。如果附图是电路图,不能只用逻辑框图,而要有具体的接线图。不管附图种类如何,都应当连续编号并标明“图1”、“图2”、“图3”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