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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分别填写《沈阳市专利奖申报书》,申报项目奖应附相关材料:
1.专利证书;
2.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薄副本;
3.专利公告文件;
4.专利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
一、自沈阳市专利奖开始申报之日起,申报单位或个人通过主管部门或专利代理机构,向沈阳市知识产权局专利奖评委会办公室以网上填报的形式申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申报。二、对初审通过的申报项目,按照沈阳市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提供有关申报材料。三、对初审通过的沈阳市专利奖项目提交专家评审,按照评审票数进行排序,确定获奖名单,报沈阳市知识产权局领导班子批准。四、获奖名单在沈阳市知识产权局网上公布。五、通知获奖单位领取沈阳市专利奖奖金。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024-22729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