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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记载发明技术内容的书面材料?
A、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书面资料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和顺序撰写:?
1?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2?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
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5?静态描述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且能够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6?有附图的,提供A4幅面附图及图面说明。图面不可标注尺寸及工艺符号,只能用细线引注零部件序号。
7?详细描述(动、静态)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并举例说明(应根据所要求保护范围,举一个或多个例子)。?
8?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全系与背景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的效果。?
外观设计申请须提供图片或照片:图片或照片必须包括六面视图及斜视图(彩色或黑白,需要保护色彩的须同时提供彩色或黑白两种)。
(二)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
1?申请人名称及发明人姓名(可有多人)。?
2?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
3?检索查新报告。?
4?技术检测、实验数据。?
(三)签定业务委托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1?签定专利代理委托书。?
2?缴纳代理服务费及专利申请费(代收代缴专利局费用)。?
(四)配合专利代理及审查程序?
1?配合专利事务所及专利代理人进行申请文本的撰写及有关申请代理事宜。?
2?在专利代理人配合下,对专利局审查意见进行答辩。?
3?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