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备案须知
一.所需材料
(1)备案申请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原件;
(2)许可合同副本,原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让与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受让人身份证明: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的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的授权委托书,专利代理机构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许可合同签订超过三个月的,附当事人双方签章的“声明”或“请求备案报告”,(原件),声明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
(8)公司名称有变更的(备案时的名称与许可合同中的名称不一致),提交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公司公章)。
以上材料,各2份。
二..办理程序
先到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递交有关备案材料,省知识产权局初审合格后,电子件发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进行专利法律状态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返回是否备案信息,省知识产权局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或不予备案通知。
三.办理时间
在各种文件备齐的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备案证明。
四.费用
免费办理。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协调指导处张秋宁2619720
(其他相关内容可查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专题信息)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此框内容由合同备案机构填写
专利号备案号
备案日
项目名称专利申请日
专利授权日
备
案
申
请
人
让与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是否是专利权人□是□否
邮 政编 码地
址联系人 姓 名
让与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是否是专利权人□是□否
邮政
编码地 址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国籍或所在地国家
邮政
编码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