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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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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号权指的是商业主体对其注册取得的商业名称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这是法律中比较重要的权力,因此商号权也有相应的特征。这就需要大家看看相关的介绍才没有所了解。下面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号权的特征包括哪些

一是商号权具有人身权属性,与特定的商业主体的人格与身份密切联系,与主体资格同生同灭。

二是商号权具有精神财产权属性,商号权具有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可依法使用其商号,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三是商号权可以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

相关知识:商号权的内容

1、使用权。即商号权利人可以依法自主地使用其商号。

2、禁止权。禁止他人登记注册与其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商号;禁止他人擅自使用其商号。

3、转让权。商号权利人有权依法将其商号转让给他人使用。

4、许可使用权。商号权利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其商号。通过商号权性质和内容的学理分析,我们不难得出商号权具有知识产权的特性,商号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利。

商号权的取得

商号权的取得,依各国立法的不同通常有以下三种方式:使用取得主义、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我国有关商号权的法律中均采登记生效主义。例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名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第二十六条还规定,如果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对于国内当事人而言,只有商号的登记日期早于商标的申请注册日期,当事人才有资格主张其在先商号权。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八条的规定,“厂商名称应在本联盟所有国家受到保护,而无申请或注册的义务,也不论其是否组成商标的一部分。”因此对于依据外国法律登记成立的当事人而言,并不要求其商号在中国登记注册,但应证明其商号在中国进行了在先的使用。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商号权的法律特征都清楚了吧,这是不清楚的人要弄明白的常识问题,才能对自己在商业名称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方面有更多的帮助。对于商号权的一些相关知识,本文也有介绍,大家可以进行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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