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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双务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的规定相互承担合同义务并相应地相互享受合同权利。
第二,有偿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有偿合同,即作为技术供方向技术受方转让技术的回报,技术受方必须向技术供方依合同的规定支付价金。不过,应当指出的是,在与其他国际交易相联系的国际技术转让中,技术受方支付价金这一特点可能会发生某种变形,例如在国际合作生产经营或国际加工装配的交易中,即是如此。
第三,国际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必须具有国际性或称国际因素。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国际性与国际技术转让的国际性是一致的,而后者已在本章第一节中述及.
第四,标的为技术的合同.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必须是技术.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有偿合同,即作为技术供方向技术受方转让技术的回报作为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标的的技术可以是公开技术,也可以是秘密技术;可以是私有技术,也可以是公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