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与商标冲突的表现形式具体在哪些方面?
(一)恶意抢注
是指Internet网用户明知或在明知自己申请注册的域名的识别部分与他人享有权利的注册商标相同,仍申请注册的行为。一般而言,恶意抢注域名者首先是有目的地寻找知名企业,并抢注他们的商标和名称作为域名,然后再向这些企业转让抢注的域名而获利。恶意抢注域名与商标之间的冲突,其根本原因在于商标所具有的无形资产与域名的使用利益之间存在冲突。
(二)权利冲突
是指同一域名的标识部分有数个商标权人。域名以其标识部分作为标识的依据,并具有唯一性,在因特网上,技术上的要求排斥两个完全相同的域名存在。而商标则以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向市场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类别为基础,可以由不同的所有人在不同类别或不相近似的商品或服务中分别拥有商标并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但该商标仅能由其中一个商标所有人在Internet网上注册为域名,而其他商标权人则只能以其他变通方式注册域名,这样不同商标权人将会因为域名注册使用的唯一性而对完全以商标名称为识别部分的二级或三级域名的享有发生争议。
(三)技术冲突
作为网络用户在虚拟网络上的主要标识手段,域名是以具有识别功能的文字和数字组成。网络用户为方便于网上信息的流通和传递,多选择与其商标(包括商号)名称相同的文字等字符的组合形式注册和使用域名,但是这种理想的域名模式常常因为现实生活的复杂性而受到挑战。网络用户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使用任何字符(包括数字)结合并按照域名命名规则注册和使用域名,网上的先行者会利用其对网络世界的熟知优势,将现实生活中已被人们认同并且好记的字符(包括数字)组合起来作为自己的域名。比如,域名中的汉语拼音标识与中文商标的拼音相同,导致域名与商标冲突。又如域名中包含有他人的注册商标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