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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审理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1年4月,我院已受理涉及网络方面的知识产权案件46件。其中1998年受理1件,1999年受理7件,2000年受理16件,今年截止到4月底已受理22件。从这些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类型看,其中著作权案件33件,占71.7%;商标权案件9件,占19.6%;不正当竞争案件4件,占8.7%.
我院受理的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1、受理案件数量迅速增加。几年来,我院受理涉及网络方面的知识产权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据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年四月份的统计,几年来,我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案件(包括域名纠纷)120件,而我院受理的案件即为46件,占到全市法院受理的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总数的38%。
2、所受理的案件涉及问题类型多。从案件类型看,我院受理的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著作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关系。从引发纠纷的行为方式和内容看,其中又包括了域名注册问题、将音乐作品和文字作品数字化后上载引发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网上链接引起的著作权保护问题、网站经营者之间的竞争问题等。
3、处理纠纷时遇到的法律问题多。由于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是在互联网广泛发展前制定的,在处理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时应如何适用法律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如处理涉及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时往往要涉及到权利主体的权利在网络环境下的体现形式及如何保护问题、确定网站经营者(包括网络设备服务提供者和网络内容服务提供者)的权利义务界限问题、审理案件中的证据形式和认定标准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