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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出资只限于发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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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具体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权利如果要入股的,需要签订入股协议,并且需要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那么,知识产权出资只限于发起人吗?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知识产权出资不限于发起人,如果是后来的股东想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的,也是可以的。

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登记程序

(一)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公司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登记机关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

2.申请人办理知识产权的评估、验资和权属转移手续。

3.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登记机关收取材料并出具收到材料凭据,依法在法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受理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作出准予设立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二)股东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1.适用前款设立公司程序第2项、第3项。

2.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换发营业执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程序。

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

为鼓励规范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以知识产权投资入股设立内资公司,《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应运而生。根据《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登记办法》,包括商标权、著作权等在内的知识产权今后可以经评估后作价入股,这意味着企业登记注册资金来源得到进一步扩大。

1、股东可以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出资的除外。

2、作为非货币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3、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最高比例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4、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须注明知识产权出资形成的股权退出方式。

知识产权评估管理规定由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律、法规共同另行制定。

5、股东以知识产权出资应提交下列文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需说明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知识产权出资不限于发起人,如果是后来的股东想要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的,也是可以的。知识产权出资入股,是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需要转移权利的所有权。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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