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如何取得
我国著作权采用自动取得原则,著作权自动取得指著作权因作品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不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著作权的自动取得,以作品创作完成的时间作为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界限,也就是说,只有作品创作完成后,作者才能取得和行使著作权,才能对抗第三人的侵权活动,创作完成包括全部完成和部分完成。只要作者的某一思想或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只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甚至是非主要组成部分,亦属于该部分作品的完成,可视为整体作品在一定阶段的创作完成,著作权自动取得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并不意味着获得著作权不需要具备任何条件,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法律保护。
二、著作权取得需不需要登记
著作权无须登记。作品一旦完成,无论出版与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权。作品登记采取自愿原则,著作权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关于著作权的取得,首先要区分属于一般作品还是软件作品,对于后者,在取得上面要求比较严格,必须要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才行。而除了创作作品之外,通过继承、遗赠、遗嘱、合同、购买、赠与等等,其实都是可以获得著作权的,但这属于继受取得,而并非是原始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