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变更续展能自己办理吗?
可以,因为商标的续展权和变更权都是由商标权人自己享有的,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续展和商标变更可以同时办理吗
可以,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附情况说明,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等情况,因此建议当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理相关申请,以免为后续流程带来不便。
三、商标续展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
4、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续展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5、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13年8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办理商标续展的时间是只有十八个月的,即从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的一年至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后的六个月的延展期间过后,如果是商标权人认为不需要办理商标续展的,在商标有效期届满之后,商标就归于无效,此时商标权人就不再对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