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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发布时间:  浏览: 438 次  来源:网络

一、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1、首先,商标侵权会扰乱正常的商品市场的秩序,因为正常的商品市场主要是通过个体的买卖来运行的,而每一个个体都会有这自己的运行程序,而一些非法的厂家出现之后,他们会以较低的成本进行生产,然后以比正常商品的价格售卖,这样的话就会是一些正规厂家的产品货物堆积,从而是许多商家的利益受损,而这些情况的广泛发生,使得商品市场紊乱了。

2、如果利用别人的商标从事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人身安全的,除了要面对商标权人的巨额赔偿要求外,甚至还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当然,如果是小范围的假冒商标注册,涉嫌金额不大,这样面临的惩罚就轻得多。

3、其实,只要自己不涉及到做这些事,了解这些事情的意义不是很大。有自己的产品,记得第一时间注册商标保护起来,同时也是防止自己无意中侵犯了他人的权利。

二、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5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商标法》第56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第59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2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对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不能认定的,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商标侵权的实际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措施来进行认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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