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算法无法被授予专利权吗?
算法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因为可以算作新型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相关知识:
1. 单纯的算法或计算规则
单纯的算法或计算规则,由于仅仅涉及利用计算机程序进行数值运算,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2. 算法与通用计算机相结合
当算法与通用计算机相结合时,如果能够体现出其对计算机系统内部性能带来了改进,则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并且算法特征已经成为一种技术手段,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时需要予以考虑。如果仅仅涉及在通用计算机上执行一种算法的运算,则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中包含了能够执行数学运算的通用计算机,通常不会被认为是单纯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而予以否定。但是,由于对算法本身的改进仅仅是人们对算法规则的调整与改变,没有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出技术性贡献,因此对于权利要求的方案满足创造性要求并无帮助。
3. 算法与具体技术领域相结合
如果算法涉及到对外部数据的处理,算法的改进是针对于解决具体技术领域的特定技术问题作出的,那么需要注意,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应当在权利要求中具体描述所述算法如何与其应用的技术领域相结合,所述算法涉及的各参数也应体现出在该技术领域中应用的物理含义,从而使得方案整体上解决的不再是数值运算问题,而是特定应用领域的技术问题。
如果仅仅在权利要求的主题中体现了应用的技术领域,但是特征部分仍然是对某种通用算法的处理过程,则也不符合撰写要求。
综上所述,算法是在计算机领域能够让众人快速利用并且在此基础上创造更多的事物,也是为了能够让设计算法的人能够在法律的保障下有更多的创造和无顾虑的发明,用专利进行保护是法律能够给予公民的最大帮助,至少在被侵犯是可以及时找到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