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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中被无效宣告应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455 次  来源:网络

一、商标使用中被无效宣告应怎么处理?

1、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相当于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

2、商标宣告无效情况一: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种情况就要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

3、商标宣告无效情况二: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首先就是在商标注册之初不要走捷径傍名牌、山寨或抢注知名品牌商标,而是坚信自己设计商标、自己注册商标,通过自己的使用让商标知名、增值。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了,首先是按商评委的通知要求做限期答辩,其次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注册商标的主要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

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称所有人的商标权,违犯中国商标法律规定。

3.商标具有价值。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4.商标具有竞争性,是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理想的商标应具备五种特性:识别性、传达性、审美性、适应性、时代性。

A识别性: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商标的特殊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商标必须具备独特的个性,不允许雷同混淆。

B传达性:个性特色越鲜明,视觉表现感染力就越强,刺激的程度就越深。现代商标不仅仅是起到了商品的区别标记作用,还要通过商标表达一定的含义,传达明确的信息,包括企业的经营理念,产品性能用途等,从这个意义上讲,商标应如同信号一样确切,易于辨识了解。

C审美性:商标应该简洁、易读、易记,应具有简练清晰的视觉效果和感染力。

D适应性:商标的表现形式还必须适应不同材质、不同技术、不同条件的挑战,无论黑白彩色,放大缩小如何变化,都要尊崇系统化和标准化的规定。

E时代性:商标必须适应时代的发展,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避免被时代所淘汰。

我国现在越来越重视商标权益了,还专门颁布相关法律条例来维护商权益,针对商标注册的具体流程以及相关资料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就是为了专业有秩序的管理我国商标的注册。严禁盗用窃用其他商标等违法行为,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会如何正确合法的注册商标以达到保护商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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