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物质可以授予专利权吗?
化学物质一般是不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二、专利申请一般流程
(一)确定申请类型
1、发明产品形状、构造、生产工艺、配方保护20年
2、实用新型产品形状、构造或两者的结合保护10年
3、外观设计产品形状、图案或色彩与它们的结合保护10年
(二)撰写申请文件内容:
1、发明(实用新型):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摘要、摘要附图。
2、外观设计: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方式:自己撰写或委托代理机构撰写。
(三)递交专利文件
1、直接邮寄或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
2、面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代办处(上海成都北路333号南9号楼916室)
(四)缴纳申请费用
1、发明900元/件;实用新型500元/件;外观设计500元/件。
2、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输申请费用减缓手续,按30%缴纳,并且年费的前三年也可以按30%缴纳。
三、须准备以下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2、现有技术资料(与本发明创造最接近的并已经公开技术资料,包括已经发表的科技论文、已经公开了的专利或完成本发明创造所参考的文献资料);
3、完成本发明的目的;
4、达到本发明目的的技术方案:产品发明要求详细描述产品的结构组成,方法发明要求详细描述方法的步骤;
5、附图(机械领域的发明一定要求有附图):能清楚看到产品的结构,分清各零部件的连接关系,可分分解图、解剖图等;
6、具体实施例(完成本发明的具体的实施方式,包括实验过程的实验数据);
7、本发明能够达到的最佳效果;
8、申请人为单位的需要单位盖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需要个人签字;
9、每个申请须提供清楚的申请人名称、详细地址、电话、邮编、发明人名称等材料。
因为化学物质是自然存在的,并不是当事人发明出来的,所以说,针对化学物质授予专利权是不合理的,社会的整体发展,其实也基于科学家不断的发现了这些可以造福于人类的化学物质,有些有些化学物质可能对人体就是有害的,能提早发现就能提早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