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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617 次  来源:网络

一、商标无效宣告程序转让手续怎么办?

商标处于无效宣告状态中也是可以转让的,有人提出了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不代表着商标就一定是无效的,在商标局还没有正式宣告该商标无效之前,商标权就一直是受法律保护的。即便是商标局做出了无效宣告,对这样的宣告存在异议的话,可以起诉的。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二、申请商标无效的时效是多久?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综上所述,如果商标被宣告无效,还没有最终确定的,可以进行商标转让。需要双方去商标局办手续,带上商标证书、身份证,转让协议等材料,商标局评审,然后登记公示,变更商标证书。商标转让后,其附带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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