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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争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583 次  来源:网络

一、商标争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是怎样的

1、商标异议针对的是“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即只有商标仍处于“初步审定公告”这个阶段,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只有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也就是说此时的商标并未获准注册,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

2、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二、注册商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1、注册商标第一个条件: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

避免申报的商标因与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被驳回!申请商标之前都需要到商标局进行查询、检索。(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的。创意、构思商标,应当遵守《商标法》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注册条款的规定,并尽量避免与他人在同一类上的商标近似)。

2、注册商标第二个条件:设计公司商标,LOGO

根据商标的特征,性质,设计好logo。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设计,也可以委托专业的事务所设计。独具一格的商标图样,更容易通过!

3、注册商标第三个条件:填写材料

填写书件(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内容应按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如实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照商标局公布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填写)、提交材料、交纳费用、上报商标局。

4、注册商标应提交的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或自然人签字(盖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二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二份(由事务所印报送商标局)。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商标图样七份,指定颜色的,需要供着色图样六份、黑白稿一份(在5×5cm~10×10cm之间)。

申请人物肖像作商标的,应附上经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申明文件。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需要申请人递交资料进行提交,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商标局才会授权。不符合条件商标局会进行驳回,并告知驳回的原因。注册商标是需要收费的,收费跟商标的类目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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