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纸版式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对于报纸版式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问题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10、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二、著作权的主体有哪些?
著作权保护分一般主体与特殊主体:著作权主体一般为作者,即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1、公民。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者可依法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2、法人。由法人主持,代表法人意志进行创作,并由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视为作者;
3、非法人单位由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非法人单位意志进行创作并由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
4、外国人。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法享有著作权;
5、国家。特殊情况下,合作作品、编辑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则需依法确定著作权人。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除了报纸版式,图书版式以及其他的作品的版式,对版式的著作权保护还有待法律进一步明确。不过报纸当中刊登的这些内容比较特殊,类似于是图书的话,法律当中保护的是书籍当中刊登的这些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