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能否转让出去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的书面合同”的规定,转让著作权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作品名称;转让权利种类和地域范围;转让价金;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违约责任;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著作权转让的是财产权,人身权不能转让。
二、转让著作权与许可使用的区别
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将自己的作品授权他人以一定的形式,在一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地域内使用的行为。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
二者区别如下:
1、许可使用涉及作品的使用方式,而转让行为不涉及使用方式;
2、许可使用不改变著作权主体,而转让行为让主体发生变更;
3、著作权转让是永久的,而许可使用则是有期限的;
4、许可使用合同可以是口头合同,也可以是书面合同,而著作权转让合同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订立;
5、著作权若遭他人侵犯,被许可使用人无权提起侵权诉讼,而受让人及独占被许可人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著作权转让需要登记吗?
转让合同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登记(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强调的是自愿登记原则。
著作权转让的效力确定;与商标权与专利权不同,著作权的转让,相关法律没有强制要求进行登记后才生效,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著作权实施条例》25条规定;与著作权人订立专有许可使用合同、转让合同的,可以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以此判断,即使著作权转让不经备案,也是可以的。
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