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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  浏览: 594 次  来源:网络

一、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什么时候?

专利权的期限起算日是首次被公告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权的期限

专利权期限是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三、如何对专利权进行转让

专利转让意味从此以后与此专利无关,专利权由受让人所有,因此必须到专利局登记。转让专利申请权,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后,到专利局登记。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权人在转让其专利权之前可能已经实施或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在转让完成后,原专利权人失去其专利权,因此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原专利权人不得再实施其原有专利。

在专利权转让前专利权人已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不影响该在先的专利许可合同的效力,只是许可人由原来的专利权人变成了现在的专利权人,现在的专利权人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来的专利许可合同。这主要是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第三人利益。

合同签订后和履行前,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必要,应当由当事人解除。

合同履行完毕后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因为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是没有责任的,而且受让人已经因得到专利权的保护而受益。为稳定经济秩序,专利权受让人不能要求返还。

但有两个例外。第一,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第二,不返还专利转让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转让费。

任何人在提交专利申请之后,相关职员会进行审核,若是经过实质审查,并没有发现开驳回该专利申请的理由时,一般会采取适当的方式,将已经审核通过的专利权,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且会同时通知该专利的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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