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转让情况有哪些
1、合同转让:转让双方通过合同,列出规定双方在注册商标转让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是最常用的一种形式,商标转让方通过注册商标再将商标进行转让以获得利润,或是闲置商标持有人商标转让给他人获取利润。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二、商标转让办理途径
商标转让可以自行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800家,代理商标注册、转让、变更等事宜,分布在各地,为办理商标业务的人提供服务,但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一般商标转让费用(含官费)1500元/件。
三、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采用商标局固定格式并且由双方盖章签字)、转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资料、转让协议(如果是以商标出资,则需要出资协议,商标价值评估报告等)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资料为外文的需翻译成中文;
2、商标局受理后将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
①转让人是否是商标权人;
②是否有权出让商标;
③转让商标是否合法有效;
④是否存在质押且未取得质押权人同意;
⑤是否存在许可使用的备案;
⑥是否存在法院或其他权力部门的查封等强制措施;
⑦是否符合“一并转让原则”;
⑧是否存在不良影响;
⑨此外,转让方如果是国有企业的话,商标转让可能涉及到国有资产的处理,还需要特别的审批手续。
3、商标局审查结束,如果同意转让,将颁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原《商标注册证》并不会更名,受让人如果需要更名的话,需要申请补发一个新的《商标注册证》,但是,商标权在《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就正式转移到受让人名下了。如果不同意转让,商标局将书面告知,转让人及受让人可以就此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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