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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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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商标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体现在:

(一)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二)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三)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四)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五)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二、侵犯知识产权侵权有什么罪名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假冒专利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包括商标、商业秘密、发明、作品、还有其他的法律规定等。

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的一部分,是不能私自使用的。

如果个人不经过同意的话,很可能会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罪,那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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