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如何规避侵权行为和版权纠纷
民法典规定,要规避侵权行为和版权纠纷的,就不要做侵权的行为,使用他人版权时,取得版权人的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1、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以公民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这是构成这一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3、因果关系。
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示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
4、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他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是指分割民事主体民事权益的行为,所以要避免侵权行为发生的,当事人可以不做损害他人权益的行业,而避免版权纠纷的方式是取得版权和正确使用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