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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发布时间:  浏览: 195 次  来源:网络

一、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

属于该软件的创造者。我国的《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条文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所以,软件的著作权,具体归属于创造该软件的人。

1、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属于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

2、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开发者共同享有。

3、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其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受托人享有。

4、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5、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二、著作权的特征是什么?

(1)是一种无形财产。

(2)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3)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4)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5)大部分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一是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二是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三是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版权。版权是法律上规定的某一单位或个人对某项著作享有印刷出版和销售的权利,任何人要复制、翻译、改编或演出等均需要得到版权所有人的许可,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权行为。的实质是把人类的智力成果作为财产来看待。著作权是文学、艺术、科学技术作品的原创作者,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著作权、著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范围。这是著作权人对著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狭义的著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的一个特点。

在我国的著作权权益的归属的规定中,软件著作权一般情况下是属于该软件的创作者的,但是在实际中,也是会存在个人软件和职务软件等情况的划分,此时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职务的软件著作权的,一般是归属于单位享有的。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非职务软件著作权归谁?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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