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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被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79 次  来源:网络

一、姓名被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办?

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当被强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强注的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3、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若抢注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某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注册该商标,其行为可被认定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因此,在启动针对抢注人行为的商标异议或撤销程序之前,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可证明抢注人知晓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以此证明抢注人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行为。

二、注册商标保护期是多少年?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保护期限自商标注册公告之日起十年,但期满之后,需要另外缴付费用。

所以如果自己的姓名被注册为商标,自己感觉到侵权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而通常初步审定的商标都会有一个公告期,这个公告期是三个月,在这三个月之内,当事人提出异议之后是很有可能被撤销的,但如果没有在这个规定的时间提出并且无法证明对方是恶意注册商标的就不能够说对方侵权。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姓名被注册商标侵权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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