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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他的著作权如何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35 次  来源:网络

一、人死后他的著作权如何办?

作者死后对著作权的处理办法:公民的作品在其保护期内其著作财产权可依法进行继承;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著作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的,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就由国家享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法转移。

二、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

1、人身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财产权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是存在一定的保护期的,著作权的保护期内如果人死后可以将著作权进行继承,如果不在保护期内由国家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人死后他的著作权如何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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