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知识 • 正文

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  浏览: 141 次  来源:网络

一、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什么?

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是可以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转让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能转让,权利转让合同应该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人有哪些权利?

第一:发表权。

第二:署名权。

第三:修改权。

第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第五:复制权。

第六:发行权。

第七:出租权。

第八:展览权。

第九:表演权。

第十:放映权。

第十一:广播权。

第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

第十三:摄制权。

第十四:改编权。

第十五种是翻译权。

第十六汇编权。

第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三、哪些作品有著作权?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四、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进行转让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关于这个问题来进行协商的,然后才能够进一步的签订书面的合同,在这里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如果是涉及到软件著作权转让,只有关于财产方面的一些权利可以转让。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个人转让计算机著作权规定是怎样的?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