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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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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四条规定,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二)立法、行政和司法性质的文件

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都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其目的在于使这些作品尽可能广泛地、不受阻碍的传播,以利于公众使用,规范公民的社会行为,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由于缺乏独创性,并且需要迅速在全世界传播,也不适用著作权法保护。但如果在新闻内容中融进了作者的思想观点或者形象描写,如新闻综述、新闻评论、报告文学等则适用著作权法保护。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及公式

综上所述,商标异议时,著作权在先的,应当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法律适用来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在先权利的情况,商标权与著作权存在冲突的,应当同在先适用的权利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商标侵犯著作权异议怎么判断是否侵权?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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