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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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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标的普通使用许可。

商标的一般使用许可是比较普通的一种许可方式,对商标权人的限制较小,也就是说,除授予了商标一般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之外,商标权人还可以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该商标。

2、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

排他使用许可方式是指商标权人除被许可商标的排他使用的被许可人之外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使用该商标,但是商标权人还是可以使用其商标的。

商标的排他使用许可的排他性表现在排除被许可人和商标权人以外的其他人。

3、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

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在将独占使用许可给被许可人之后,只有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该商标,商标权人也无权使用。

在独占使用许可中,如果商标权人自己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都属于侵权行为。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商标法》的规定,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权后,商标局要在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商标权授予条件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其他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撤销商标权。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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