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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作品的著作权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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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著作权中的各种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著作权转让也可以是分地域的。从不同国家的情况来看,著作权转让可以是永久的,即整个著作权保护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即著作权保护期内若干年的。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

私自转让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是无效的,对作品的著作权进行转让,只能出让著作财产权,不能出让著作人身权,要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财产权可以分别进行转让,也可以分地域进行转让,需要支付转让报酬,要明确转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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