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
专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拥有的专利权担保其债务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把折价、拍卖或者变卖该专利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物权担保行为。依据法律规定,专利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以专利权进行质押时,签订的质押合同应该自办理质押登记时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如何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
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方式:
首先,应当由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合同。
然后,当事人共同前往国家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当事人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专利权质押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最后,专利行政部门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相应质押证明。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五条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第六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相关手续。
三、专利权什么时生效
专利权生效的起算点是从申请之日开始算起的,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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