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明人是否有专利权
发明人一般有专利权。但职务作品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发明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而创造的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该单位可以依法处置其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促进相关发明创造的实施和运用。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二、发明是否可以授予专利权
发明可以授予专利权。但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该发明属于专利权保护的范畴;
2、该发明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3、专利申请人具有申请专利的资格;
4、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三、发明专利有效期多久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若是发明专利权人未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发明专利的年费或者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是15年,实用新型是十年。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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