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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134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是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有如下:

1、未被允许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被允许在广告或者其他宣称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设计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假冒专利罪是怎么规定的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规定,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或单位已向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审查获得批准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在假冒他人专利侵犯他人专利权而仍故意实施该行为。对于过失行为,不能构成本罪。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属于专利侵权的行为有什么

以下行为属于专利侵权:

(1)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2)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4)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5)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6)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7)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法》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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