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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哪些

发布时间:  浏览: 162 次  来源:网络

一、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哪些

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项目名称、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专利申请日、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技术情报资料清单、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的办法。

《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许可合同需要备案吗

需要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指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

许可合同可以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备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三、专利许可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需要备案。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技术转让合同的一种。指当事人一方许可另一方在一定的期限,一定的地区,以一定的方式实施其专利技术而订立的技术合同。

许可合同可以采取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等形式。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对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备案。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除依照专利法第十条规定转让专利权外,专利权因其他事由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权转移手续。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以专利权出质的,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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